维维股份6日晚间公告称,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苏证调查字2020032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公告截图
维维股份称,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此前,上交所在针对维维股份收购股东旗下房地产关联交易的问询函中,提出了股东是否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质疑,此后维维股份在3月24日回复问询函时称,维维集团2019年确实曾应急性短期违规占用公司累计金额9.44亿元。
上交所表示,维维股份2019年三季报披露,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19.31亿元,短期借款期末余额36.76亿元,财务费用1.5亿元,要求维维股份补充与维维集团之间的债权债务、资金往来和担保情况,是否存在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维维股份回复称,维维集团持有公司15.91%的股份,为第二大股东。近两年,企业遇到融资难题,银行贷款规模压缩,股票质押率过高,还款压力加大,资金短时周转困难,为避免出现系统性风险波及上市公司,迫于无奈出现了应急性短期违规占用,主要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据其披露,2019年1-9月,维维股份通过银行电汇方式与维维集团发生资金往来29笔,累计金额约9.44亿元;截至2019年11月,累计收回本金和利息金额约9.65亿元,资金占用余额为0;曾存在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截至目前已不存在资金占用情况。
此外,3月17日,因拟以1.8亿元购买根据徐州市新城区的总体规划,公司总部所在地需搬迁,公司拟收购维维集团全资子公司维维印象城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所拥有的部分房地产(尚未竣工验收)作为新的总部。本次交易价格较账面值增值率31%。
维维股份因而被监管问询,要求说明标的房产的评估定价公允性。对此,维维股份称,结合徐州市新城区相关楼盘、业态的销售价格,龙湖上城、绿地商务城、莫兰迪公馆底商等三楼盘价格客观公允。
与此同时,维维股份今年一季度财报显示,一季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221.38万元,同比增长0.27%;营业收入10.65亿元,同比减少30.52%。
官网资料显示,维维集团组建于1992年。是一家以“大粮食、大食品”为主的跨行业、跨地区的大型企业集团,农业产业化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国家级贸工农一体化重点企业。2000年,旗下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在上交所上市。2019年,上市公司引入国资新盛投资控股集团。